为加强商会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用好平台,促进商会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商会值班会长制度:
一、轮值方式:每个月度由两名常务副会长或监事长任值班会长,由两名副会长为值班副会长,值班会长是当月商会活动的主要牵头人,值班副会长协助配合。
二、轮值会长职责:1、要负责对商会日常工作的了解和管理,指导和督促商会秘书处及各会员企业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领导的各项指示精神;2、出席上级政府召开的一般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3、了解和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商会做好对外宣传、协助、维权处理投诉、发展会员、接待等具体工作;4、组织一次商会学习考察活动;商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直接向值班会长请示汇报。
三、值班会长有义务处理完毕当月可处理的具体事务,不能留给接任值班会长。除经费开支等重大事项需请示会长外,一般事务由值班会长做出决策,当出现紧急情况而且值班会长又无法联络会长,值班会长可以做出决定,事后及时向会长汇报。
四、值班会长交接日为每月度的最后一天,当值班会长负责通知下任值班会长交接时并告知商会秘书处。非值班会长或接任值班会长若对值班会长处理问题有意见,可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秘书长出面协商会长、值班会长处理。
五、值班会长交接前做好当月的工作小结,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以书面形式交到商会秘书处,或召开交接班交流会。如认为有必要,值班会长可请示会长,召开会长联席会议,由值班会长汇报本月工作及对商会今后发展的工作建议,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召开。
六、值班会长可根据制度执行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修改意见,报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审议。
七、值班会长要将当月的主要工作和实物记录在商会工作日志中,以便归档备案。
八、值班会长当月活动经费2000元,可利用交接班时宴请相关领导、会员,以便互通情报,交流沟通,协调关系,相互帮助,若有超出标准自负。
九、值班会长组织商会学习考察活动,商会酌情给予2000-5000元经费支持,鼓励值班会长和会员企业家给予活动经费支持。
广西女商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